爱众·芳华别院(16#、17#楼及一期正负零以下标段)项目外架钢管、扣件等材料租赁询价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爱众·芳华别院(16#、17#楼及一期正负零以下标段)项目外架钢管、扣件等材料租赁以询价的方式进行国内采购,特邀请符合公司要求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
一、采购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四川广安爱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爱众·芳华别院(16#、17#楼及一期正负零以下标段)项目外架钢管、扣件等材料租赁
(三)采购需求:详见报价表,计划工期:根据项目部计划分期、分型号进场。
(四)供应商的选择:按总价最低的为公司本项目供应商。
(五)最高限价:147312.18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公告发布渠道: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四川建设网和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八)其它说明:若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三、报名资料
供应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及报名条件要求的承诺函。
四、报价保证金
(一)金额:¥ 2900元。
(二)缴纳方式:通过报价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开户单位:四川广安爱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城南支行
账 户:2316 5523 0912 2115 476
(三)退还:报价保证金在成交候选人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
1、成交候选人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放弃中选资格,或未按照规定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同时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人公司内任何采购活动,并纳入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法人关联相关企业一并纳入);
2、报价单位在本次询价活动中提供了虚假响应资料、串通报价的。
五、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10%(现金或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
六、付款方式
1.从第一次供货月开始,于次月内支付上两个月度内实际租期所产生的租赁费用总金额的80%(依据双方签字核准的钢管、扣件等数量收货单,核定钢管、扣件等租赁费用)。
2.甲方所有材料退还后,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全部结算价款。
3.在甲方支付租赁费前,乙方需按要求足额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按成交供应商所开发票票面价税合计进行支付。因乙方未及时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造成甲方无法按时付款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所有材料收货及验收至少需要甲方2人、劳务分包单位法定授权人1人及以上签字方能作为结算及付款依据。
七、递交资料
在询价截止时间前将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单(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资料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在密封袋封口处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后送到指定地点。未密封、未签字、未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资料视为无效报价。
八、报名方式、地址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报名。地址:四川广安爱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友爱楼205室),联系电话:13982616007。
(二)报名时间: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30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
九、询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询价截止时间:2025年5月6日09时00分。
(二)询价资料送达地点:四川广安爱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友爱楼205室,时间截止后由采购人进行统一拆封。
十、其他要求:
供应商报名后,须自行项目踏勘现场。现场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17783022836。
十一、联系方式
询价采购人:四川广安爱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凤凰大道777号爱众运营中心
联 系 人:兰先生
联系电话:1398261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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