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爱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征集爱众·天空的院子项目分销渠道单位的公告

广安爱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爱众·天空的院子”项目分销渠道合作单位,诚邀符合本征集公告规定条件的分销渠道单位积极参与本次征集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爱众·天空的院子项目位于广安市广安区学府路二段189号。项目占地57.7亩,总建筑面积107334㎡,建筑密度20.68%,容积率2.0,绿地率35%,停车位782个,建筑高度52.45米。总套数466套,总共11(包含:6栋大平层,5栋洋房)

2.服务内容及范围:“爱众·天空的院子”项目全部可售房源,包括剩余住宅的分销代理服务。

3.服务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房源全部清盘之日止。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分销渠道佣金20000/含税)。

分销渠道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申请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202011日至今至少拥有3个房地产销售项目的分销渠道代理服务合同。

四、参与征集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7.提供202011日至今至少拥有3个房地产销售项目的分销渠道代理服务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

征集流程

提出申请

1.征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4918:00(北京时间)。

2.征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爱众运营中心友爱楼321室。

3.征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按照征集公告要求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提交征集响应文件。

注:征集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征集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二)公布审核结果

组织人员集中审核分销渠道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公示审核结果。

(三)签订合作协议

本次征集不限定分销渠道单位数量,凡达到资格要求的,即可与广安爱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爱众·天空的院子项目分销渠道合作协议》。

六、本次征集的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联系方式

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18716415675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凤凰大道777号爱众运营中心

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机构爱众集团纪委办公室

通讯地址:广安市凤凰大道777号爱众运营中心友爱楼4

联系电话:0826-2961916

   箱:19031803@qq.com


附件:关于征集爱众·天空的院子项目分销渠道单位的公告.pdf

广安爱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64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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