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爱众新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重庆浩誉电镀产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清洁供热项目干法脱硫装置及SCR催化剂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1 | 重庆浩誉电镀产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清洁供热项目干法脱硫装置及SCR催化剂采购及安装工程 | 44 | 3000 | 1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与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设备制造商,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
(三)业绩要求
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的是干法脱硫装置生产及安装业绩。(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爱众集团官网(www.aaa-group.cn)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方式
(1)递交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仙桃街道舟济路众邦空间1301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三)磋商文件获取期限:2026年 4 月 4 日至2026年 4 月 9 日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 4 月 10 日北京时间 09:30至10:00。
(五)磋商开启时间:2026年 4 月 10 日北京时间 10:00。
四、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比选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并汇至下列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须备注项目名称以便于识别,项目名称可简写。保证金账户如下:
户 名:重庆爱众新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重庆渝北支行
账 号:500500181015003263321
联行号(银行代码):301653000490
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保证金转账凭证。
2、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选采购人的保证金在中选通知书发放后,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选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报价单位参与本次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
②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③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④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爱众集团官网(www.aaa-group.cn)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本项目主要设备生产及安装不允许分包,附属工程允许分包。
(八)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本次询价活动。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爱众新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老师
电 话:17683273208
邮 箱:447643249@qq.com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舟济路26号众邦空间3号楼13楼1301
(二)监督投诉渠道
爱众集团纪委:0826-2961916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凤凰大道777号爱众运营中心D栋426室。
附件:1、重庆浩誉电镀产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清洁供热项目干法脱硫装置及SCR催化剂采购及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pdf